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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房产税,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2-12-03

  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社科院还指出,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报告提出中长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应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今日话题】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房产税,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2-12-03

不同意

发表于2012-12-03

反正我家人均才没超过呢

发表于2012-12-03

房产税应该是富人税 不应该针对我们穷人家买的首套房

发表于2012-12-03

严重不同意 小老百姓买套房已经很不容易了

发表于2012-12-03

很多刚结婚的小夫妻 只有两个人  但是婚房一般都是100平左右甚至更多  那咋办

发表于2012-12-03

首套房不该征税  都是刚需

发表于2012-12-03

人均40平太少了,现在买了房子的好多都超过了

发表于2012-12-03

即便一家三口住着13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们可能是正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房奴”,增加他们的住房负担,于心何忍

发表于2012-12-03

房产税应是富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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