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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房产证不办理以及车位七七八八的问题!!!

发表于2015-03-17

虽然自己还没有正式搬进来住,但是天天看业主群说的事情,感觉咱们小区的问题还是很多的说啊。

首先就是车位的问题,翰林居为什么不肯我们租用车位呢??小区里面现在据说是每天都是很多人把车位停在了小区里面,据说之前还因为这个搞起有几栋的业主每天早上都堵起了。。呵呵呵


再者就是进门的地方太小了,门禁系统没有一点用。。好像门禁卡还有问题,有人说还要去找物业,物业呢,就是交钱交钱的小贱人!!!!

最后就是我们的房产证,很多人都在说房产证都没有办理下来。。。。

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拖延办房产证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延期办证,购房者要求其承担延期办证违约金的,基本上法院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上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发展商不能以办好的房产证是抵押给银行而并不交给业主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

诉讼期间,开发商仍未给业主办理房地产证,法院会给开放商一个合理的期限,违约标准按照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指导租金计算。

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而将房屋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入住后又以延期办证为由,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提起诉讼的分两种情况:

1、若诉讼期间发展商已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合同约定从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180天起算;

2、若诉讼期间仍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办证违约金的条件未成熟,购房者将得不到延期办证违约金。但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就提前交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应拒绝入住,法院可以限定开发商在两个月内办好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否则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二)滞纳金

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法院判决退房还款的,购房者因未按期还款应付银行的滞纳金则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产生退房责任前,业主不按时向银行支付供款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承担;

2、如果产生烂尾楼或其它情况,业主看到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在停付供款时,要预先告知银行和发展商,这样责任不在业主,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开发商支付。

另外,在房屋预售合同中,购房者通过银行按揭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如果发生了纠纷,银行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商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其实都是网上看来的,如果正常的程序不能走,我觉得起码我们要联合起来。。。

发表于2015-03-17

现在这种行情都不好啊

发表于2015-03-17

车位的为啥不能租??

发表于2015-03-17
明月之野望,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房产证不办理以及车位七七八八的问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3-17

支持

发表于2015-03-17

发表于2015-03-17

否则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发表于2015-03-17
对此事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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